【#封面故事】檔案法︰民間 vs 政府資訊戰
政府檔案處前處長朱福強主張成立《檔案法》凡九年,至今苦無寸進。
今期「封面故事」探討檔案、資訊、歷史、真相與自由的深層次關係。有時候,一張紙就是真相所在。偏偏,一張張紀錄,在沒有完善制度保障下被銷毀。 2014年,亦即雨傘運動爆發的一年,政府銷毀了破紀錄的89,277直線米文件。這個數字的意思是,把那些平均為 A4 大小的文件疊在一起,高度相當於 215 幢國際金融中心(國金二期),而政府保存的文件只佔被銷毀總數的 150 分之1。
誰能決定銷毀?誰擁有檔案存廢權?如何保護重要文件不因各種理由湮滅?
朱福強與一眾學者念茲在茲,可惜,九年來,言者諄諄,聽者藐藐。
一張又一張文件,在不經保護下被銷毀,就好像一個又一個真相,被人消滅。
雨傘運動誰下令施放第一枚催淚彈,銅鑼灣書店老闆李波如何離奇地「偷渡」到中國大陸,梁振英如何處理收受UGL五千萬元的指控,廉政公署署任執行處首長李寶蘭被取消署任安排的前因後果如何,誰人曾參與剝奪梁天琦等人參選立法會資格……所有這些事情,政府所作的紀錄,所存的檔案,若不能得到保護,將可能讓香港人永遠失去知道真相的機會。
檔案,是留給將來歷史的資訊。資訊年代,遠離資訊,等如遠離真相,亦等如遠離了安全。微生物學家袁國勇說:「遠離事實真相的地方,只會愈來愈危險。」
孟子說:「孔子作《春秋》,而亂臣賊子懼。」如果記錄了各種各樣罪責的檔案盡毀,亂臣賊子又何懼之有?
張帝莊
採訪主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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